原告沈阳巨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巨乘工程公司)与被告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辽宁预防医学研究所)(以下称疾控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由审判员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18年4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刘*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人民陪审员马欣、徐凤彩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1月15日第二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巨乘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夏**,被告疾控中心委托诉讼代理人盖**、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巨乘工程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增项款180,000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3年10月7日起开始计算);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后原告将第一项诉讼请求汇总工程款数额变更为241,922.05元,利息起算时间变更为2014年10月31日。事实与理由:2013年10月,沈阳巨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现已合并到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由原告完成被告指定的彩钢房...(本文书还有457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