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铜陵皖江****************与铜陵市隆*********、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8)皖0711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8-08
  •  
  • 【案例概要】

    被告隆宇公司在庭审中辩称:隆宇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被告王*、林*、游*、王*、张**辩称: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和《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张**与原告签订的《抵押合同》中“若借款人不按约定偿还借款,原告有权处理抵押物”的约定,涉案诉讼中存在物保与人保并存的事实,且原告与张**签订抵押合同明确约定原告实现债权的方式。因此,张**只在抵押物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王*、林*、游*、王**原告处置抵押物后不足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23日,被告隆宇公司因购买钢材需要,向原告申请贷款300万元。2015年11月5日,原告(贷款人)与被告隆宇公司(借款人)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借款金额300万...(本文书还有168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