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06年原、被告相*恋爱,××××年××月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年××月××日生育一男孩刘*丙。××××年××月××日补领结婚证。由于双方相*时间不久,生活习惯、生活理念不同,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分歧,使夫妻感情日渐淡漠。2011年原告外出务工,遭原告及其家人反对,双方再次发生纠纷。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本院认为,依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双方自愿或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本文书还有405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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