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复议人赵**不服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农垦中院)(2019)黑81执异****号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赵**申请执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牡丹江市政府)、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西安区征收办)房屋征收补偿及行政赔偿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农垦中院于2018年10月10日作出(2018)黑81执****号执行结案通知书。赵**提出书面异议称,农垦中院作出的(2018)黑81执****号执行结案通知书违反法律规定,执行过程没有通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暗箱操作,应予以撤销。农垦中院于2018年12月3日作出(2018)黑81执异48裁定,驳回赵**的异议请求,赵**向本院提出复议。本院经审查于2019年1月24日作出(2019)黑执复17号裁定,发回农垦中院重新审查。
农垦中院查明,该院于2018年8月8日受理申请执行人赵**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牡丹江市政府、西安区征收办房屋征收补偿及行政赔偿一案,执行依据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本文书还有139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