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章**因与被申请人迁安市隆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蔡园分公司(以下简称隆宇蔡园分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冀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章**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三)项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原一、二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章**一审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一)再审申请人章**在被申请人隆宇蔡园分公司处工作11年,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医疗期,而原一审判决给付1个月,二审维持,显然违反法律规定。(二)原审不支持赔偿再审申请人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一年的养老金和失业保...(本文书还有7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