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李**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6月2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04月21日21时26分,被不起诉人李**涉嫌醉酒后驾驶陕b****9号小型轿车在铜川市新区**路与华原大道路口行驶时被交警三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本文书还有30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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