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被告人王*犯故意伤害罪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伤害罪
  • 案例类型:刑事裁定书
  • 案号(2019)青28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9-08
  •  
  • 【案例概要】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英,女,1967年11月**日出生于河南省开封市,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开封县,汉族,无文化,租住于格尔木***小区****号。系本案被害人。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理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19年6月21日作出(2019)青2801刑初****号刑事判决。宣判后,被告人王*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查阅卷宗,听取上诉人、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18年12月26日20时许,刘*1在格尔木市航空巷透骨香熟食店内因更换食品与被告人王*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王*将被害人刘*1推倒至柜子边角,致被害人刘*1腰部受伤。

    经鉴定,刘*1腰部受外力损伤致腰2、3椎体左侧突骨折,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另查明,由于被告人王**犯罪行为...(本文书还有190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