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被告人申**、王**、常**犯容留卖淫罪、被告人周*犯介绍卖淫罪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2019)鄂0103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9-08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被告人申**承租本市江汉区满春街友谊南路**号xx园酒店**楼整层,由被告人申**、王**、常**、罗*2(另案处理)等人作为股东,经营逸境足道,规定卖淫项目、价格及分成比例,提供pos机和手机收款,容*他人进行卖淫活动。被告人常**在负责该足疗店的日常管理时雇请被告人周*,被告人周*通过在微信中发布卖淫信息介绍何某2、张某1等卖淫人员,接待嫖娼人员。2018年10月16日21时许,公安机关对该足疗店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卖淫人员何某2、张某1、嫖娼人员欧某、葛*等人、被告人常**、周*,以及黑色华为荣耀手机1部、笔记本4本、pos机1个等物品。经上网追逃,公安机关于2018年11月12日将被告人王**抓获。被告人申**于2018年11月29日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未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并经法庭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公安机关出具的抓获...(本文书还有376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