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卜**与被告安徽中徽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胡**、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3日立案。
原告卜**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安徽中徽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700000元并支付利息510000元(自2015年11月21日暂计算至2018年4月20日,之后按照月息1%顺应至付清之日止);2、被告胡**、阮**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胡**与阮**系夫妻关系。安徽省中徽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系胡**、阮**名下的公司。2010年8月,经他人介绍,卜**开始陆续将手上闲散资金转给胡**,约定月息1.5%。其中2010年8月11日借出300000元,于2010年8月17日借出200000元,于2012年5月12日借出500000元,于2012年12月23日借出200000元,于2013年5月31日借出800000元,于2013年12月19日借出500000元,于2014年3月19日借出20...(本文书还有86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