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二审查明的事实及证据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一致,原判所列证据已经一审庭审出示、宣*、质证,本院予以确认。关于上诉人段**上诉称“原判量刑重”之意见,经查,本案被告人段**与被害人张x三系同村,上诉人段**又积极主动赔偿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且认罪态度好,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和宽容,可对上诉人段**酌情从轻处罚。关于辩护人所提“原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其行为应当属防卫行为”之理由,经查,被告人段**供述与张x三因琐事发生冲突,其跑回家掂刀致...(本文书还有45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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