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上诉人安徽阳光**********因与被上诉人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物权纠纷>>物权保护纠纷>>排除妨害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19)皖1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9-08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安徽阳光伟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教育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2019)皖1122民初****号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7月1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阳光教育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张**立即停止对阳光教育公司土地使用权的侵害行为、排除妨碍,将侵占的土地恢复原状后返还其公司,并由张**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本文书还有117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