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雷**与被告周**、徐*、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雷**,被告周**、徐*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熊*,被告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雷**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周**、徐*、黎*向雷**还借款本金200000元;2.判令周**、徐*、黎*向雷**支付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即年利率6.54%计算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19年6月14日为28800元);3.判令周**、徐*、黎*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与理由:周**、徐*、黎*因合伙经营长沙市开福区美蒂娱乐城(以下简称美蒂娱乐城)的资金周*需要,于2017年3月底向雷**借款20万元。雷**通过银行转账以及现金方式共计支付了20万元给黎*,后周**、徐*、黎*共同向雷**出具了20万元的借条,并承诺三个月之内还款,但是还款期限届满后,周**、徐*、黎*没...(本文书还有225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