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白**与被告赵**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白**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赵**、证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白**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归还房屋租金13000元及房屋双倍定金1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8年6月原告交给被告500元作为原告租用被告位于龙湖××××号院的定金,后*原告又向被告交付了房租10000元现金,2018年8月,被告以在整修房子为由又让原告交了3000元房租,但被告将涉案房屋出租给别人至今也未把房子租给原告使用,原告要求被告退还房屋租金及定金,但被告一直推脱。故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提起诉讼。
庭审时白**述称,双方约定房租每年10000元。他一共向被告支付了13500元,其中500元是定金,10000元是租金,后*房子装修了**房租又涨到一年13000元,于是他又支付了3000元;之后被告又要求他一次性支...(本文书还有221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