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告弥勒市月城量贩卡拉厅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7年4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方*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删除涉案作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400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原告系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经权利人授权,原告依法取得《爱江山更爱美人》《得意的笑》《byebye》《爱错》《自由》《爱像大海》《裙摆摇摇》《童年》《不想睡》《彩虹》《对不起我爱你》《分手快乐》《可惜不是你》《宁夏》《闪亮的星》《丝路》《听不到》《我喜欢》《燕尾蝶》《喜悦》《我只为你乖》《打了一把钥匙给你》《到处乱走》《候鸟》《成全》《很爱很爱你》《后来》《收获》《一辈子的孤单》《love》《大家来恋爱》《关于你的歌(ktv)》《手放开》《眼底星空...(本文书还有333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