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景*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570000元及违约金1140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0440元。事实与理由:2018年8月,第一被告以其经营的酒吧资金周*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原告陆**第一被告出借现金230000元。2018年8月15日,第一被告出具了借条。原告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第一被告出借了510000元钱款。后经原告与第一被告核算,原告向第一被告前后出借的借款共计为740000元。7400...(本文书还有449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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