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与被告保定米贝玩具制造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0日立案受理后,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被告保定米贝玩具制造有限公司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等材料,本院进行了公告送达,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庭审前,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予以准许。本院于2018年10月24日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保定米贝玩具制造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2万元(法定赔偿)。事实和理由:原告系专业的毛绒玩具创作设计和经销商,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主要生产和销售毛(布)绒玩具、饰品玩具、小挂件、颈枕、腰枕、儿童背包、手暖、儿童空调被等,品种齐全、款式新颖。2016年11月26日,原告创作完成并公开发表了美术作品《马甲松鼠》;2017年...(本文书还有21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