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谢**与被告商丘市宝腾置业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及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原被告于2015年1月3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事实和理由:2015年1月3日,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以115000元的价格购买被告开发的郭村镇政府东财富中心社区**号楼**单元**楼西125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房款,但被告却未按...(本文书还有48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