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与被告重庆恒跃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沙坪坝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被告重庆恒跃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项**和李**、被告平安沙坪坝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刘**120,101.94元;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8年10月5日11时许,周*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渝b**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渝b**重型平板半挂车)沿218省道从祁东县马杜桥乡开往祁东县白地市镇方向,行驶至祁东县白地市镇华龙村地段时,遇原告刘**之父刘*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由...(本文书还有283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