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郑*人民检察院以新郑*刑诉(2015)20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小伟、陈**、石**犯诈骗罪,于2015年4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河南省新郑*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荣、代理检察员樊聪慧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小伟及其辩护人吴**、被告人陈**、被告人石**及其辩护人张*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河南省新郑*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5年1月16日上午,被告人张小伟、陈**、石**伙同时**、朱**(二人另案处理)等人预谋后,先后乘坐郑州至漯河的中巴客车,当车行至新郑*境内时,在车上利用秘鲁币冒充欧元诈骗被害人赵*某4000元、张某某3000元、张某甲500元后逃离。
2、2015年1月23日上午,被告人张小伟、陈**、石**伙同时**、朱**等人乘坐郑州至漯河的中巴客车再次诈骗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针对以上指控,公诉...(本文书还有359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