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反诉被告)重庆家饰佳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饰佳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百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2月26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5月29日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原告(反诉被告)家饰佳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郑**,被告(反诉原告)重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家饰佳公司诉称:家饰佳公司于2007年10月26日与重百公司签订了《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约定家饰佳公司将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坪惠工路l3号元旦购物广场负*...(本文书还有101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