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原告)尹**,女,汉族,1967年5月**日生,住新乡市凤泉区团结大***小区**号楼**单元**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
以上四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张**,河南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四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住新乡市和平大道中段1号中银大厦**层。
委托代理人段**,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韩**。
委托代理人陈**,河南新基星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尹**、王**、刘*、刘**因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银保险新乡支公司)、韩**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2014)牧民二初字第4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24日,刘*驾驶豫g×××××货车送货,因天气下雨造成车上货物倾斜,故刘*将货车停放在新乡市牧野区牧野乡小朱*村路边,刘*前去整理货物,但却在...(本文书还有440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