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何**与被告谢**、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财保福建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保福清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8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11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林**,被告谢**,被告大地财保福建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蔡*,被告中华联保福清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洪*到庭参加诉讼。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五个月,但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何**诉称:2014年3月19日22时许,被告谢**驾驶闽a******小型普通客车,从福清市龙田镇龙田医院往福清市高山镇方向行驶至事故路段,遇行人原告何**从谢**车行驶方向的路左往路右横过道路,谢**视况采取措施不及,小客车的正前部与原告何**身体右后部发生碰撞,造成原告何**受伤的交通事故。原告受伤后入...(本文书还有366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