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河南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郏县分公司(以下简称万里郏县分公司)与被告张*、洛阳市二运祥远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运祥远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财险洛阳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5月1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11月5日、2011年3月10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万里郏县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被告张*及其委托代理人毛**、被告二运祥远公司代表人史**及其委托代理人毛**、被告财险洛阳分公司委托代理人金**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万里郏县分公司诉称,2009年10月27日,被告张*的豫C******号车在三门峡市车管所附近发生翻车把原告的豫D******号车砸坏,被告张*系豫C******号车的实际车主,该车挂靠在被告洛阳二运祥远公司名下,并在被告财险洛...(本文书还有265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