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刘**诉被告徐州派新******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4)云民初字第*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5-03
  •  
  • 【案例概要】

    原告刘**诉被告徐州派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新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董新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的委托代理人贾**、被告派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诉称,2012年7月,原告到被告处做车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2年10月6日,原告在工作中受伤,被送至徐州仁慈医院治疗16天,好转后出院,原告的伤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原告向云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通知。故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1、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2、被告给付原告工伤待遇等共计121513元,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320元(20元/天*16天)、停工留薪工资56416元(2752元/月*20.5月)、一次性伤残补助24768元(2752元/月*9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1344元[(76.63-56)*0.4*391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836元(3918元/月*2月)、鉴定费...(本文书还有229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