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以哈南检刑诉(2015)4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5年6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5年6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明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及其辩护人陈*、刘**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1.2015年2月13日,被告人王*某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家中容留余某某吸食冰毒。
2.2015年3月8日,被告人王*某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家中容留徐某某吸食冰毒。
3.2015年3...(本文书还有57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