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王**与被告王**健康权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历史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1)淇滨民初字第*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1-09
  •  
  • 【案例概要】

    原告王**与被告王**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2011年7月6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李*波独任审判,于2011年8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及委托代理人胡**,被告王**及委托代理人郭**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诉称:2010年11月7日,原告受被告王**的雇佣为其干活,在路边支壳子时,被拉料的杨*玉撞伤,后到医院治疗,花费较大。经鉴定原告王**的伤已构成十级伤残。杨*玉支付了一些医疗费用,作为雇主的被告王**不管不问。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22658.3元、误工费19200元、护理费9088.65元、营养费750元、伙食补助费2250元、鉴定费700元、伤残赔偿金11047元以及精神损失费3000元。计68693.95元,扣除30000元,共计38693.95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庭审中原告请求将护理费9088.65元变更为11070元,要求被告共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本文书还有87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