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杨**诉被告崔**、娄**、人寿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3)卫民初字第*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3-10
  •  
  • 【案例概要】

    原告杨**诉被告崔**、娄**、人寿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李**、钱**与被告崔**、娄**委托代理人冯**和被告人寿公司委托代理人赵**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1年6月9日0时59分许,被告崔**驾驶被告娄**的黑d******号重型厢式货车,沿新濮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到卫辉市南站十字路口处,与顾某某驾驶的豫g******号**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经事故科处理认定乘坐人杨**无责任,驾驶人顾某某与被告互负同等责任,原告在医院住院33天,原告杨**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03231.11元。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被告崔**、娄**按责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崔**、娄**辩称,1、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本案已超诉讼时效,不应支持诉讼请求;2、崔**系娄**雇佣司机,如需承担责任也应由雇主承担,崔**不承担赔偿责任,另事故发生后娄**已付原告...(本文书还有402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