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李*因与被申请人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10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李*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徐*偿还借款本息并承担诉讼费用。主要事实和理由:1.原审法院否定借贷合意与款项交付,错误认定借据生效条件未成就,与关联生效判决裁判标准相悖。2.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举证责任分配不当,对李*二审提交的录像等新证据未组织有效质证,也未在判决中予以实质性审查。
本院经审查认为,李*曾任某甲...(本文书还有59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