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瓦某化学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瓦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涉及专利申请人为瓦某公司、名称为“用于制备多晶硅的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以下简称本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1697545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驳回瓦某公司对本申请提出的复审请求;瓦某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决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审查决定。一审法院于2025年9月15日作出(2025)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以下简称一审判决),判决驳回...(本文书还有1018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