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魏*因与被申请人某甲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魏*申请再审称:一、原判决认定双方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尚未解除,认定事实错误。某甲公司一审中提交的哈尔滨物业管理项目中标备案表并非全部招投标及备案文件,无法证实其招标程序的合法性。案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属于不定期合同,2021年10月2***小区业主大会依法表决通过罢免某甲公司议案,业主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0日向某甲公司送达《罢免通知书》,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某甲公司后续提供的服务缺乏合同依据。《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实为街道办事处通...(本文书还有168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