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黑龙江省某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哈尔滨某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甲公司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某乙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某乙公司负担。事实和理由:1.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案涉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案涉《孵化器场地租赁合同》约定,某甲公司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商、税务的登记注册手续或者工商、税务变更手续,某甲公司逾期未办理的,某乙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结合...(本文书还有179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