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哈尔滨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芦某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公司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改判驳回芦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1.芦某的诉讼请求已过法定诉讼时效。案涉工程于2002年施工至**层半后停工,芦某已实际参与工程垫资并知悉施工进展,应当明知其未获清偿的权利损害事实。即使按照2005年11月1日主楼扣板完毕作为履行期限届满日,芦某至2023年10月7日才提起诉讼,已远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且自2002年10月工程停工至2023年起诉时已超过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2.2006年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哈民...(本文书还有121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