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陶*因与被申请人某甲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06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陶*申请再审称,根据2025年7月人社部发布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五条规定,超龄人员无论是否退休,是否领取养老金,用人单位一律都要按照超龄用工关系处理,享受工伤保障,工伤保障属于法定基本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应根据用工管理行为,综合考虑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等因素,确认劳动关系。本案中,陶*于2024年11月1日应聘某甲公司上班,某甲公司明知陶*已经52周*,仍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在庭审中拒不提供。陶*第一个月工资也是由某甲公司发放,第二个月发生交通事故后,才由某乙公司发放。应认定陶*与某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本文书还有80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