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某会馆因与被申请人某土特产批发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10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会馆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二、四、六、十三项之规定,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一、二审判决,改判驳回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用由承担。事实和理由:1.二审法院对证明“账目不清、未对账”的核心聊天记录不予认定,导致基本事实错误。该聊天记录载明因供货账目不清、数量不符,双方未完成最终对账,二审法院以“内容不完整”为由不采信,未说明法律依据。承认送货小票无某会馆签字确认,一审提交的126张送货单据仅为单方凭证。2.二审法院对向某会馆采购负责人转账的关键证据视而不见,某平台转账记录能够证明向原采购/厨师长多次转账,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谎称转账系为办理500元会员卡,但店内办卡仅有399元、599元面额...(本文书还有12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