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密山市亿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金*、一审第三人鹤岗市鹤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08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亿某公司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将本案依法再审改判事实和理由:1.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原审判决在无证据的情况下认定金*无能力和时间从事公司的生产与销售,属于认定事实不清原审判决仅凭金*母亲郑*以鹤某公司的出纳员身份作出自认,就认定收到款项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证据不足原审判决在无证据的情况下认定金*偿还亿某公司的40万元是受鹤某公司指示的情况下,认定系鹤某公司的还款行为,认定事实不清...(本文书还有113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