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尹*与被执行人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扎兰屯市人民法院(2025)内0783民特(调)****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340000元,并从2026年1月1日开始支付以1340000元为基数按照按月利率0.5%计算利息直至全部还清为止,执行费1580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本案于2026年5月15日立案执行。
立案执行后,本院向被执行...(本文书还有46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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