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徐*因诉被申请人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哈尔滨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一案,不服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5)黑71行终****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徐*申请再审称,一、二审裁定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请求撤销一、二审裁定,依法重新审理或改判。主要理由:1.其申请公开的信息符合政府信息的四个要素:主体为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的信息、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黑龙江省公安厅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对其申请的答复是“不存在”,支持了其信息公开申请指向明确,是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文件本身。徐*申请信息公开是为学习了解规范性文件、知法守法,先复议、后**、再信访。徐*合法申请信息公开,依法应当获得支持。2.徐*20...(本文书还有81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