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某档案馆某档案馆因与被申请人赵**、赵**、某公司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05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档案馆申请再审称,某档案馆不应当承担给付赵**、赵**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的连带责任。某公司未履行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某公司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原审认定某档案馆没有按照约定及时向某公司支付劳务费错误,某档案馆迟延支付工资不是导致赵*丙工伤保险未能及时交纳的原因。赵*丙是因自身疾病导致死亡,不能认为是某档案馆造成了赵*丙的损害。某档案馆已经足额支付了劳务派遣的费用,是某公司没有履行交纳各种保险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某档案馆应否承担给付赵**、赵**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本文书还有80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