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某局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蕲人社理(2025)69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内容,本院于2026年6月8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经审查查明:被执行人某幼儿园拖欠游某2025年4月至6月工资4000元,周*甲2025年6月工资736元,白某2025年3月至6月工资7172元,周*乙2025年4月至6月工资4771元,宋某2025年4月至6月工资4020元,吕*甲2025年3月至6月工资7812元,吕*乙2...(本文书还有4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