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某甲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华*、原审第三人某乙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陕西省咸阳市秦*区人民法院(2025)陕04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某甲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张**、被上诉人华*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郝*、原审第三人某乙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甲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咸阳市秦*区人民法院(2025)陕0402民初****号民事判决及咸阳市秦*区人民法院(2025)陕0402执异****号执行裁定;2.依法改判:继...(本文书还有104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