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辩称: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某公司的上诉请求和理由。
康*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某公司支付康*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4日期间工资差额2988.51元;2.某公司支付康*2023年7月25日至2024年4月4日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18725.38元;3.某公司支付康*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工作日延时加班工资8461.21元;4.某公司支付康*2023年7月25日至2024年4月4日未休年休假工资5379.31元;5.某公司支付康*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9319.45元;6.案件受理费由某公司负担某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某公司无需支付康*2023年6月25日至30日、7月、8月、10月、12月以及2024年2月、3月工资差额22943.77元;2.某公司无需支付康*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4日工资差额1524.14元;3.某公司无需支付康*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休息日加班工资39448.28元;4.某公司无需支付康*2023年9月29日、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日、2024年1月1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8965.52元;5.某公司无需支付康*2023年7月25日至2024年4月4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109379.31元;6.某公司无需支付康*解除劳动合...(本文书还有52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