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合同纠纷一案,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导致将来判决生效后难以执行,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名下房产。申请人愿以保险公司保函作为担保,如申请错误,愿意承担由此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
申请人杨**于2026年6月16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杨**、王*名下位于...(本文书还有383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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