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孙**与被告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6年3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被告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55000元及利息594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17年2月27日通过银行转账借款给被告50000元,2017年4月7日通过银行转账借款给被告4000元,后又以现金借款1000元给被告,合计55000元。当时被告承诺很快归还借款,并且按照月息1分的利息支付给原告。后原告找被告归还借款,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故起诉至法院。
被告熊**辩称,承认原告借款给我55000元,但我现在很困难,目前没有能力归还借款。我借款是用于...(本文书还有6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