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诉被告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审理。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11年8月16日,李**因资金周*需要,向李**借款12万元,李**银行转账给李**12万元。经催要,李**已偿还2万元,2015年1月16日李**给李**出具10万元借条一张,2025年1月27日李**某平台转账给李**2万元,尚欠8万元至今未还。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李**欠原告李**借款80000元,李**定于当庭偿还40000元,剩余借款40000元,李**...(本文书还有51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