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姜*因与被申请人某甲公司、张**、某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06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姜*申请再审称,2013年5月25日姜*与某乙公司签订了《外立面翻新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完毕后,姜*多次联系某乙公司负责人交付工程款,某乙公司工作人员倪*将姜*骗至公司,逼迫姜*签订《协议书》借此协议“结清”全部工程款。张**在2015年系林甸县知名黑社会成员,曾多次对姜*等人实施人身威胁、财产损害,在公安机关询问笔录中均有相关陈述予以证实,姜*出于畏惧心理,担心遭到打击报复,并未在受胁迫时报警处理。即便认定《协议书》有效,某乙公司及张**也未依约足额履行房屋顶账,用于顶账的十套房屋中,有一套房屋手续至今未办理完...(本文书还有110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