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李**因与被上诉人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2026)宁0502民初****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李**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将本案移送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和理由:唐**所诉请要求李**给付工程管理费,该给付之诉无论是所涉标的,还是最终所主张的给付内容,均与中卫市双桥村棚户区二期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建设本身无关。唐**与李**之间并非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唐**所诉请求事项及事实和理由,也不是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所引起,故本案不应当适用专属管辖。因该改造安置住房项目施工所产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李**已于2022年3月向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作出生效判决,唐**并不具有对李**提起建设工...(本文书还有109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