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贾*因与被申请人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贾*申请再审称:1.原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一是不可抗力因素及特殊气候不能导致案涉房屋交付期限延长;二是某公司仅提交了由各参建主体自行评定并验收的成果,而未能举示其他证据证明案涉房屋已达到法定交付条件,且案涉房屋被列入住建部保交房攻坚范围,二审审理时尚未完成销号工作,不应认定案涉房屋已具备交付条件。2.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贾*与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已成就,贾*主张解除案涉合同并要求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于法有据,亦与事实情况相符,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审、二审判决,依法启动再审或指令下...(本文书还有76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