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孙*,女,1959年6月**日出生,汉族,住哈尔滨市呼兰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尹*,女,1967年10月**日出生,住哈尔滨市呼兰区。
再审申请人王**因与被申请人孙*、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王**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驳回孙*的诉讼请求或者发回重审。主要事实和理由:1.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王**并未向孙*借款,孙*持有的2008年9月29日欠条中的“王*乙”非王**本人所签,申请对该签名进行鉴定。2.王**实际欠孙*3万元,是孙*...(本文书还有71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