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商行、郭*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6年5月19日立案后,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被告郭*支付原告某公司房屋租金59,000元、律师费7,000元、保单保险费700元,合计66,700元,该款分11期支付:于2026年6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17,000元;于2026年7月至2027年3月每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5,000元;于2027年4月25日前支付剩余款项4,700元;二、如被告郭*有...(本文书还有438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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