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某甲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解*、原审被告某店、原审被告某乙公司、原审第三人李*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25)鲁021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6年1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甲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25)鲁0211民初****号民事判决;2.查清事实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解*全部诉讼请求;3.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二审诉讼费。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1.产品责任...(本文书还有9764字未显示)